星期五, 2月 18, 2005

[豬篇的話] 鑑証實錄




今天收到這個包裹。像不像csi中的犯罪証據?透明膠袋包裹著,內裡藏有兇案重要的証據。証物已經補兇手毀滅了部份,但仍清晰可見這是一個由美國寄到加拿大的包裹。相信兇手曾經粗暴對待,並試圖打開這個包裹。

其實這個包裹是一個月前弟弟從香港帶到美國再轉寄給我。從美國寄到加拿大總共用了一個月時間(而且已經用了priority mail)。早知道就從香港直接寄出,那麼只需兩三個星期。
最震驚的還是這個標明了『易碎』的包裹到達我手的時候像被狗咬過一樣。
我的天啊!內裡是相機鏡頭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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