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博客圈子中有著很多有關版權及專利的討論。最激烈的可算是Sidekick 與黃世澤先生的"討論",有與趣的朋友請移玉步到這裡。
作為用者,當然希望可以免費得到及使用不同資源。
但是如果從製作人來說的話,有時的確想得到合理的回報。
最近與教授A有點研究上的合作。
教授A近期想出了一個很簡單但很聰明的實驗方法,如果成功的話便可以在很多醫學檢測中應用。於是他便把他的初步研究結果連同實驗的方法一同遞交申請專利。
我的責任就是提供樣本給教授A的學生,希望可以成功証明這個實驗方法有實際用途。今天教授A的學生突然要求要多點樣本,他問很輕鬆,但其實他要求的份量一點也不少。幸好早幾天其他同學做實驗的時候我順手收集了一批組織樣本。幾個小時之後,我拿著已提純後的實驗樣本交給這位學生。
七十微升(約一滴水份量)的樣本以半隻手指尾大小的容器盛載交到學生手上。
我問問這個學生可知道要從多少隻實驗動物中才取得這些樣本?
他搖搖頭…
我笑笑口的說:『一百隻。』
他有點兒不相信的再三看著管中的"一滴樣本"。
行內人有時候也未必了解箇中工作量,何況是行外人。
有時候,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件產品或者一件作品如何收取版權費以及暴利,但是大家可能看不到一件產品推出市面之前有多少失敗之作,亦可能看不到所投放的人力物力。沒有版權及專利保護產品及創作,到底還有多少人願意參與創作以及投資呢?互聯網用家可能看到網上有很多開放資源的合作機會,但是世間上還有很多很多產品及創作需要有版權及專利維護。不得不承認 版權及專利有值得改進的地方,但是也不要忘記很多版權及專利持有人也要食飯養家。
有時候還要養幾個像我一樣的幾個研究生。
7 則留言:
「行內人有時候也未必了解箇中工作量,何況是行外人。」
這一句真的很準確。最近在公司常常跟下屬解釋版權法,他卻說:我們行內人應該很尊重版權,但……每次聽到這句就想打他兩拳。
前些時候在課堂上跟學生開題討論產權,有學生在討論裡大談道德,他們多數說的是應然(OUGHT TO BE)的問題,而跳過了為什麼要維護產權的合理性(RATIONALITY)。有個女同學在他們這一組表述的時候,忍不住插口說:"討論道德水平跟產業為什麼要維護產權有甚麼關係?" 對我這個老師來說,她的插問,非常止汗,我暗地感激這個同學的勇氣。
這幾天在BLOGOSPHERE討論下來,談到大部份人身邊可被抄襲的文本(文字、設計或圖像),在BLOGGER來說,是業餘的多專業的少(尤其是設計或圖像照片的使用),或許有人因為害怕產權的追訴力會壓迫他們的創作空間,因而對非專業的"創作可能"多有追求豁免和參照藝術創作自由的商榷(其實就算是藝術亦不能免責)。
一個專業設計師本來要面對的產權考慮,因為可發表世界平台的互通相連,而把本來只想把BLOG當成壁報板的業餘作者,迫上全面的產權思維考量去。
因為難以逆轉,有難度,才有那些軟弱。
一百隻,是鼠鼠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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